
國立清華大學通訊工程研究所
116學年度碩士班/博士班甄試公告
一、碩士班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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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所碩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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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
甲組(通訊系統組) |
乙組(資料科學與智慧網路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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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生24名 |
一般生1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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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合併招生,報名時請以「通訊所」為報名單位,報名時請於本所之個人資料表中填寫組別志願序,錄取後本所將按錄取成績及志願序安排組別;若無填寫或填寫不完整,將全權由本所安排組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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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方式 |
資料審查(100%) |
必備之審查資料如下 1. 名次證明 2. 大學歷年成績單(轉學生需包含轉學前之成績) 3. 推薦書2封(參閱簡章p.6-7說明) 4. 學習研究計畫書(格式自訂) 5. 自傳 6. 個人資料表(系所網頁下載指定格式) 7. 其他有利申請之資料,如:專題報告、著作、語文能力證明、獎學金及其他獲獎資料證明、參加社團活動情形、全國性競賽成績單、個人榮譽事蹟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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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博士班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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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資訊學院博士班聯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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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
資訊工程學系 |
電機工程學系甲組(電力組) |
電機工程學系乙組(系統組) |
電子工程研究所 |
通訊工程研究所 |
資訊系統與應用研究所 |
光電工程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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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生 31 名 在職生 2 名 *在全院一般生總錄取名額不變之原則下,通訊所至多擇優錄取一般生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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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方式 |
初試-審查(50%);初試成績特優者,免複試逕行錄取(總成績佔分比為初試100%) |
必備之審查資料如下
2. 碩士論文、著作等 3. 推薦書2封(參閱簡章p.6-7說明),其中至少有一封來自原修讀學士或碩士之學系或研究所之教授 4. 中文或英文研究計畫書(格式自訂),擇一即可 5. 中文或英文自傳(3頁以內),擇一即可 6. 考生學經歷表(請至志願系所網頁下載專用表格) 7.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附註:「指定繳交資料」未上傳或上傳不全者,將不予審查,資料審查項目以缺考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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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試-口試(50%);口試日期: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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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日期:115年10月7日(星期三)上午10:00起至115年10月13日(星期二)17:00止,一律網路填寫報名資料。
四、以上報名相關資訊請以清華大學116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招生公告及簡章為準。
清華大學通訊工程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