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訊工程研究所 碩博士班研究生 修課相關規定補充說明
★★ 與研究生修課成績相關之重要學則規定:
依本校學則第六十二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研究生除論文外,各科學期成績全部不及格,經系所務會議通過者,予以退學。
提醒各位碩博士班同學,每學期選課時,務必特別留意,避免因當學期僅修一門課程,而該門課程成績不及格,即會有退學處分可能。
★★碩士班修課相關之重要規定:
◎ 依本所碩士班修讀辦法第三項規定:
三、修讀課程及學分
除校定必修課程、必修「書報討論」二學期(或二學分)及「論文研究」之外,必須修滿本所認可之課程二十四學分。
本所碩士班研究生無專業核心課程之要求,但仍要修校定必修課程「國立清華大學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線上課程,請參考以下校定必修課程說明)。其他課程同學在選課時必需先與指導教授討論修課內容是否符合研究所需,並在選課確定後由指導教授告知導生密碼於選課系統上登錄確認。
◎ 碩士班研究生如擬修讀本校學士班課程並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者,除可選修本校電資學院之大四課程,亦可選修本校數學系開設之「高等微積分一」、「高等微積分二」、「代數一」及「代數二」課程,但以兩門(6學分)為限,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可抵免畢業學分。請依規定期間向所辦公室提出申請。
◎ 非專業科技課程(例如:資工系CS 591200 科技英文、CS 524600無線網路科技及專利議題、電機系EE 601000基礎學術論文寫作、EECS6210高科技專利取得與攻防、科法所LST 422400研究倫理…等)不符合本所認可之課程。有選修此類課程均不列入研究所畢業學分內,若屬特殊情況,請填寫「修讀學士班/研究所非專業領域課程申請表」並檢附課程大綱經指導教授簽名同意後,送至所辦轉交所長審核。
★★博士班修課相關之重要規定:
◎ 依本所博士班修讀辦法第三項規定:
除校定必修、必修「論文研究」及「書報討論」四學分外,經由考試入學者必須修滿本所認可之課程十八學分,而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則至少必須修滿本所認可之課程三十學分。
同學在選課時必需先與指導教授討論修課內容是否符合研究所需,並在選課確定後由指導教授告知導生密碼於選課系統上登錄確認。
備註:
1. 必修校定必修課程:國立清華大學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線上課程,請參考以下校定必修課程說明)。
2. 博士班研究生不得修讀學士班課程列入博士班畢業學分。
★★校定必修課程相關說明:
本校104學年度(含)起入學之碩、博士班學生,均須於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習「國立清華大學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請同學至網址:http://ethics.nctu.edu.tw 修習本項課程,該課程採網路教學方式實施,為 0 學分之必修課程。學生須通過課程測驗成績達及格標準,未完成本課程之學生,不得申請學位考試。第一學期新生請於十月份起,第二學期新生請於三月起登錄修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