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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

 
國立清華大學通訊工程研究所補助博士班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辦法
曾獲補助研究生之出國報告

※國立清華大學通訊工程研究所補助博士班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辦法
(暫緩實施,請向國科會或研發處等單位申請,參考研發處「出國補助」說明)
 
九十五年五月十一日所務會議通過
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所務會議通過

一、本所為鼓勵博士班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表研究成果,以利擴大國際視野,強化研究能力,並建   立國際研究交流合作關係,特訂定本辦法。
二、申請資格:本所博士班研究生。
 
三、各申請補助案請於會議舉行日期十個工作日前(不含假日)送達通訊所辦公室,申請時請檢附以下資料:
 
  1. 通訊工程研究所補助博士班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申請表。
  2. 論文接受函。
  3. 會議時程表。
  4. 擬發表之論文內容。
     
四、補助項目:
  1. 往返機票。
  2. 會議之註冊費。
  3. 出國期間之生活費用。
  4. 前三項之補助金額合計不超過新台幣二萬元。
     
五、生活費及機票費請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機票費金額表』計支。
六、審核原則:
  1. 每一論文不論是否合著,皆以補助一名博士班研究生為限。
  2. 申請人需自行發表論文。
  3. 同一申請人在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參加一次為限。
     
七、受補助人應於返國十五日,檢具出差旅費報告表,連同有關單據,辦理核銷。並繳交出國報告(格式請至通訊所網頁下載)及論文pdf電子檔案至通訊所辦公室。
八、本辦法經所務會議通過,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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